男人假充防疫人員散謠起哄 被刑拘,究竟是怎麽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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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李某假充差人,發布不實言辭,涉嫌違法犯罪,被差人捕獲。經分析,李某或涉嫌招搖撞騙罪、尋釁滋事罪科罪和假造、成心傳達虛偽信息罪。大家都在為了抗疫作出自己的獻身和奉獻,渝北區一名56歲的李姓男人在疫情如此
大致內容:
李某假充差人,發布不實言辭,涉嫌違法犯罪,被差人捕獲。經分析,李某或涉嫌招搖撞騙罪、尋釁滋事罪科罪和假造、成心傳達虛偽信息罪。大家都在為了抗疫作出自己的獻身和奉獻,渝北區一名56歲的李姓男人在疫情如此嚴峻的情況下,居然在網上假充差人身份,發布涉疫不實言辭,給廣闊大眾形成極大困擾,在社會形成惡劣影響,好在其現已被真實人民差人抓捕。假充人民差人招搖撞騙的,按照前款的規則從重處分。男人假充防疫人員散謠起哄 被刑拘究竟是怎樣一回事,跟從小編一起看看吧。
謊報自己得新冠 這位大哥可真“刑”
近來,向陽法院揭露開庭審理並宣判了一起尋釁滋事案子,被告人孫某某謊報自己感染新冠致數十人暫時封控,引發周邊居民驚懼,形成不良社會影響,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2021年12月12日夜間23時許,孫某某與朋友來到向陽區某洗浴中心聚餐、洗浴。酒過三巡之後,孫某某有了醉意,借著酒勁兒,開端成心跟店家挑事,稱自己洗浴時被劃傷,要求店家抱歉、免單,並以要報警稱自己在店裏被感染新冠相挾製,店家終究無法給其消費免單。
12月30日晚22時許,孫某某再次來到這家洗浴中心,又一次酒後托故滋事要求店家抱歉,並撥打了110報警電話,稱感覺自己在洗浴後感染了新冠肺炎。110接到孫某某報警電話後,敏捷出警並聯絡防疫人員參與。當晚,各功能防控人員40餘人抵達現場,洗浴中心內封閉一切區域進行消殺,在場的37人均被封控3小時阻隔調查,引發周邊居民嚴峻驚懼。而爾後,醫療機構為孫某某進行了核酸檢測,承認其並未感染新冠肺炎。
向陽法院經審理以為,被告人孫某某在公共場所起哄搗亂,形成公共場所次序嚴峻紊亂,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懲辦。鑒於被告人孫某某歸案後照實供述根本犯罪事實,認罪認罰,法院對其依法從輕懲辦。終究,法院一審確定被告人孫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案子主審法官李夢嬌表明,我國刑法及司法解說規則,在防備、操控突發感染病疫情等災禍期間,在公共場所起哄搗亂,形成公共場所次序嚴峻紊亂的,構成尋釁滋事罪。“動態清零”是當時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總方針,“謊報自己感染新冠”必然會形成醫療、防疫等公共資源的糟蹋,一起或許引發社會驚懼,這種行為輕則冒犯治安辦理處分法被處行政拘留,重則冒犯刑法而遭到賞罰。李夢嬌提示,妄圖以得新冠要挾別人是極不正確的做法,是缺少根本社會職責感的體現,當下正處於防疫的關鍵時期,公民應當活躍合作防疫工作,實行個人防控職責,不得隨意假造、分布涉疫情不實信息。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次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許操控:
(一)隨意毆傷別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阻攔、謾罵、恫嚇別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許恣意損毀、占用公私資產,情節嚴峻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搗亂,形成公共場所次序嚴峻紊亂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處理尋釁滋事刑事案子適用法令若幹問題的解說》
第五條在車站、碼頭、機場、醫院、商場、公園、影劇院、博覽會、運動場或許其他公共場所起哄搗亂,應當依據公共場所的性質、公共活動的重要程度、公共場所的人數、起哄搗亂的時刻、公共場所受影響的規模與程度等要素,歸納判別是否“形成公共場所次序嚴峻紊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處理波折防備、操控突發感染病疫情等災禍的刑事案子詳細使用法令若幹問題的解說》
第十一條在防備、操控突發感染病疫情等災禍期間,強拿硬要或許恣意損毀、占用公私資產情節嚴峻,或許在公共場所起哄搗亂,形成公共場所次序嚴峻紊亂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則,以尋釁滋事罪科罪,依法從重處分。
供稿:向陽法院
修改:麥浩敏 汪希
重慶一男人假充差人分布不實涉疫言辭或涉嫌犯罪被抓
李某假充差人,發布不實言辭,涉嫌違法犯罪,被差人捕獲。經分析,李某或涉嫌招搖撞騙罪、尋釁滋事罪科罪和假造、成心傳達虛偽信息罪。
大家都在為了抗疫作出自己的獻身和奉獻,渝北區一名56歲的李姓男人在疫情如此嚴峻的情況下,居然在網上假充差人身份,發布涉疫不實言辭(如分布“政府安排你陽你就陽”等),給廣闊大眾形成極大困擾,在社會形成惡劣影響,好在其現已被真實人民差人抓捕。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則,假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操控或許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峻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充人民差人招搖撞騙的,按照前款的規則從重處分。
我國《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則,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添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假造虛偽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許其他媒體上傳達,或許明知是上述虛偽信息,成心在信息網絡或許其他媒體上傳達,嚴峻打亂社會次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許操控;形成嚴峻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高《關於處理使用信息網絡施行詆毀等刑事案子適用法令若幹問題的解說》第五條規則,使用信息網絡謾罵、恫嚇別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次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則,以尋釁滋事罪科罪處分。假造虛偽信息,或許明知是假造的虛偽信息,在信息網絡上分布,或許安排、指派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分布,起哄搗亂,形成公共次序嚴峻紊亂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則,以尋釁滋事罪科罪處分。”
如果李某僅僅出於滿意虛榮心或惡作劇假充差人身份,而非出於投機之意圖,並不會構成招搖撞騙罪;如果李某妄圖經過假充差人身份獲取不合法利益,則很或許構成招搖撞騙罪。
如果李某直接假造了疫情的虛偽信息,如虛偽的疫情數據、虛偽的疫情辦理辦法、虛偽的疫情防控保證辦法等,則很或許構成假造、成心傳達虛偽信息罪。但結合現有已知的信息,不太契合本罪構成要件。
李某在此全民抗疫的緊要關頭,假造不實言辭,並在互聯網上分布、傳達,引起大眾驚懼,形成社會公共次序嚴峻紊亂,導致部分不明真相的市民對政府防疫政策發生置疑,影響疫情辦理,很有或許被確定構成尋釁滋事罪。
無論如何,在全重慶市市民居家抗疫的關鍵時期,李某的行為現已違法,即便不構成犯罪,也逃不過治安處分和自己良知的賞罰。
望大家不信謠、不傳謠,相信政府。為提前打敗疫情,做好自己的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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